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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员会简介 -> 知识窗 -研究伦理学基本原则

研究伦理学基本原则

2015-06-26 15:52:23 作者:
研究伦理学基本原则

一、伦理学基本原则

1.尊重

(1)自主性

(2)知情同意

(3)保密

(4)隐私

2.不伤害/有利

3.公正

二、病人/受试者的权利和人权

1.权利是合法或合理的要求

2.权利的要素

3.权利和人权

在讨论权利和人权问题时,要注意两个偏向。其一,否认权利的特殊性,即看不到在不同的国家,权利及其实现有不同的情况;其二,否认权利的普遍性,即看不到所有国家都有人权问题需要解决。

4.权利与义务

5.研究者与受试者的关系

研究者与受试者关系有两个基本的性质,对于我们维护受试者权利十分重要。

其一, 研究者应该将受试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。在任何时候,如果受试者的利益与科学研究发生矛盾,就应立即中止研究。

其二, 研究者与受试者关系是两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人自愿发生的关系。这种关系有如下特点:①受试者与研究者双方都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,但知识方面有差异;②受试者与研究者双方具有不同的价值和信念、不同的利益和目标;③受试者与研究者双方自愿建立这种关系,这种关系也可随双方的意愿而中断。

6.受试者的权利

(1)受试者拥有自由决定参加或在任何时候退出的自主权;

(2)受试者拥有知情同意的权利;

(3)受试者拥有尊重他们隐私的权利;

(4)受试者拥有他们个人的信息受到保密的权利;

(5)受试者拥有他们的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;

(6)受试者拥有不受伤害的权利,在不可避免时这种伤害应该是轻微的、可逆的;

(7)受试者拥有因参加研究而得到补偿的权利;

(8)受试者拥有因受到伤害而得到免费治疗的权利;

(9)受试者拥有在研究中得到公平对待的权利;

(10)受试者拥有在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时获得赔偿的权利。

7.受试者的义务

(1)受试者在决定参加后有义务遵守知情同意书规定的程序;

(2)受试者在参加研究的过程中有义务如实提供有关身体状况的信息;

(3)受试者在参加研究的过程中有义务与研究人员合作;

(4)受试者有义务尊重研究人员。

版权所有:清华大学科技伦理委员会医学委员会